据介绍,通过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妥善解决了年龄偏大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使其可以选择一次缴清不足的年限,在缴完费用后马上可以申领基本养老金,实现老有所养,这一新政策的实施,将惠及全省约11万老人。
什么参保人可一次性趸缴?
根据《通知》,参保人满足年龄条件或缴费年限条件其中之一的就可以申请一次性趸缴。
其中,年龄条件为: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的继续缴费人员,可以选择一次缴清所有年限。主要解决年龄偏大的参保人员继续缴费,等待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较长的问题。
缴费年限条件为: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已满10年及以上、并已经继续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继续缴费人员,可以选择一次缴清所有年限。
从而解决受2013年7月1日调整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条件政策影响的人员的问题。
案例
假设某人截至当前累计缴费年限已满10年,满足粤人社发〔2011〕37号文规定的条件,在2011年3月申请一次性趸缴5年(60个月)养老保险费。
按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30元,缴费比例20%计算,则该人需要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41689元。
如该人选择继续按月连续缴费,设定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增长10%,其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预计为48000元左右。按此计算,一次性趸缴比继续缴费要少缴约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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