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退休人员还有增加
王正平表示,从去年开始,南京市把老年退休人员,也作为普遍调整对象,而不是倾斜对象。
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50元;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40元。
原五县“托低”标准。江宁区、原江浦县、原六合县按市本级标准执行,溧水、高淳两县按省平均线(132元)执行。
4类人群还有适当倾斜
此外,还有4类退休人员,将适当增发部分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费。
具体包括: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100元;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70元、60元;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人每月增发50元。
王正平提醒说,如果退休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增发条件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即按其中增发标准最高的一项享受。
2011年2月10日养老金发到手
本次养老金调整后的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调整,人均增加养老金169元,调整后南京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为1709元,为江苏省最高。
由于南京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由于今年春节为2月14日,此次调整后的2月养老金和补发的1月养老金,均将在2月10日发到市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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