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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养老金要多得必须多工作、多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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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2011年7月1日起,郑州市实施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制度规定参加养老保险人只要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数额越多,那么退休后享受的养老金也就越多。此外,退休年龄越晚,养老金也会越高。

  王保明说,拿个人账户养老金来说,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而原来的计发月数统一为120个月。如果一个参保者的个人账户上累计有10万元,那就是10万元除以120,他退休后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就是830多元。

  7月1日起,养老金计发月数不再固定为120,不同的退休年龄段计发月数都不相同,40岁、60岁直至70岁退休时,领到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差距将会很大,退休越晚,个人账户的钱就越多。

  政策规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灵活就业后参加社会保险的,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从结余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适当补贴。

  王保明说,从7月1日起,郑州市将做实个人账户,就是将个人缴的钱全部放到个人账户,专款专用,任何人不能挪用。避免“趋富效应”

  据悉,河南省将统一养老保险费率。从7月1日起,该省养老保险将由“市级统筹”向“省级统筹”过渡。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以往各地缴纳养老保险的上下限各不相同,在计发待遇时存在差别,由此产生一种“趋富效应”,大家都想到缴费和待遇较高的地区就业。而新办法统一按照省标准实施后,在各地计算的待遇都是一样的,这样就避免了“趋富效应”。

  劳动者只要在省内工作,从一个地方转到另外一个地方,养老保险账户也可以随其转移了,这样将有利于人员流动,提高统筹层次,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各地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享受待遇标准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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