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开始,我省在调整养老金过程中引入了“工龄”因素。这是在调待过程中进一步体现基本养老保险“公平与效率兼顾”基本原则的创新,效果很好,得到了广大退休人员的认可和国家人社部门的肯定。2011年的调整政策,是对“普遍调整、工龄调整和特殊对象倾斜”办法的进一步强化,将对我省正常养老金调整机制的建立和实施产生长远的影响。
会议对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政策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读。我省政策有两个特点:一是坚持了改善民生、增加居民收入的基本方针,全面落实了“富民工程”确定的调待目标;二是全面落实了国家政策,普调与特调相结合,普调注重公平,特调重在理顺关系,公平为主,对国家政策规定的倾斜对象,政策中都有体现。
(一)关于调整水平问题。
国家政策提出此次调整水平按照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按此测算,我省月人均应调整的标准为113元。按照省委、省政府“富民工程”提出的2011年调整不低于13%的要求,同时考虑到我省基金支撑能力,我们提高了调整幅度。
按照全部因素测算,我省实际人均调整水平达到了152元,增长幅度为13.5%。高出国家标准39元、3.5个百分点。
同时,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我省这次调整的标准也高出辽宁省和黑龙江省。这是省委、省政府坚持实施惠民利民政策的集中体现,也是兑现“富民工程”承诺,改善民生,增加居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预计到今年年底,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收入占城镇居民收入的比例将增加0.5个百分点,达到10%左右。
(二)关于普遍调整问题。
国家政策提出普遍调整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等挂钩。我省重点突出了缴费年限挂钩的办法,即“工龄”因素。并将缴费年限每满1年均增加1元,调整为满1年增加1.3元。一是为了体现“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二是通过调待政策鼓励那些还没退休的参保人员多工作,形成“多缴费,多得待遇”的政策导向。
(三)关于调待资金问题。
近几年来,在做实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比例连续下调、连续6年调整养老金的情况下,我省养老保险基金积累不仅没降,反而逐年提高,2010年底达到340亿元左右,为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
这是我省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有政策拉动的因素,更重要的是社保系统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辛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涉及全省企业退休人员200万人,按月人均增加152元测算,年需资金36.4亿元左右。国家今年取消了对我省特殊人群18.9万人、1.1亿元的补助,这也增加了统筹基金的支出。
会议对全省人社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调待组织实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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