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5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社会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连年提高,一张更加坚实细密的社会保障安全网,提升着幸福指数,让百姓生活更安稳。
填补制度空白 形成服务体系
“十一五”期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2007年,我国开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一老一小”有了医疗保障。随着居民医保的迅速推开,以及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在全国普遍实施,我国从制度上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对城乡居民的全面覆盖。
2009年,新农保起步,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我国农民在60岁后首次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保障。农民在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后,又实现了“养老不犯愁”。我国还全面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制定实施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开展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扩大了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
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国务院修订了《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一五”时期,我国填补了多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空白,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最快的时期,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我国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形成了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主干、以银行及各类定点服务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并逐步向乡镇、行政村延伸。目前,全国县和县以上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达到7000多个。随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保制度的推进,社保经办服务网络快速向城镇的街道社区、农村的乡镇及行政村延伸,目前已建立的基层服务站所超过19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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