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积极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城乡低保制度……”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并朝公平、普惠的方向迈进。
业内人士认为,实现上述目标,最难迈的门槛是公平。
社会保障中的公平体现在哪些方面?群众需要怎样的公平?3月22日、23日,《法制日报》记者选择了两个从事不同行业的采访对象,倾听了他们的讲述。
“我们这些打工者工作的地方都是私企,老板谁想着给你上保险啊”
讲述人:梁森,26岁,2003年被亲戚从内蒙古自治区带到北京“淘金”,自此开始了递送快件的职业生涯。
其实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该怎么上社保,也没想过上社保。我们这些打工者工作的地方都是私企,老板谁想着给你上保险啊。
老板不给上社保,我们又没钱给自己买商业保险,太贵了。像我这样的,2003年刚来北京的时候,每月工资是1120元,现在的工资是2080元。虽然工资涨了,但吃住都是要我们自己负担的,加上每月170元的房租,平均一个月也就能剩下1200元到1300元左右,哪还有钱买商业保险啊。
我的同事也都没有上保险的概念。我现在的单位,差不多只有一半人上了社保。
不过,没保险也不要紧,像我们这样的小伙子身体都挺好,基本都不生病,就算生病,也可以报销。我的同事里,有人上了社保,我生病报销费用时,就用同事的人名顶替。不过这些都是单位管的,至于怎么冒名顶替,照片人名不一样的事儿,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弄的。
“在养老和暂时糊口之间,大多数人会选择后者,谁说几百块钱不是钱”
讲述人:郭浩,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4月,以律师助理的身份进入北京市一家以知识产权诉讼为主要业务的小型律师事务所。
目前,尽管国家法律法规层面要求企事业单位应当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实践中仍存在种种问题。虽然自己就是学法律的,但是面对现实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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