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与网友互动,将对部分疑难问题进行解答。
网民:我2005年10月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现被一企业聘用,请问我的养老保险如何转入企业?
答:您需要先到工商银行将缴费个人结算存折清户,如果欠缴养老保险费,可持银行清户单到区社保分局办理补费手续后,再由企业填写《企业职工和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增(补漏)减表》(加盖公章),到市社保局办理增员手续。
网民:我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封存时,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告诉我有两年需办理“补漏”,请问“补漏”与“补缴”有什么区别?
答:补漏是因为企业没有申报您的缴费基数,在金保信息网上没有您这两年的信息,须手工生成新的缴费信息,补漏缴费标准按照当年社会平均工资100%缴费;补费是企业申报了您的缴费基数,在金保信息网上已生成欠费,补费是按金保信息网中的欠费额缴纳。
网民:我是一国有企业的会计,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不再从事干部管理岗位,请问是否可以按工人办理退休?
答:依据黑劳社发[2004]68号文件规定,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原为企业管理(干部)岗位的女职工,未重新在其他企业就业并按个体劳动者办法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满一年以上,经本人提出申请,可凭相关证明按工人岗位的退休年龄和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并从办理退休手续下月起领取基本养老金。
网民:我以自由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请问退休时与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待遇一样吗?
答: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8号,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体业者享有与企业参保人员同样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