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特殊调整的倾斜对象有四种:
分别是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和原工商业者。
这四种对象适当增发的标准为: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100元;
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人每月增发5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两个以上增发条件的退休人员,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
此外,今年养老金调整还对收入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助的基数由当地上年平均养老金改为当地当年调整后的平均养老金。发放生活补助的时间与基本养老金调整同步。据测算,经过此次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将达16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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