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在国家没有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安排的情况下,成都再次率先启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型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并在2008年10月,全域实施新型农民养老保险,通过调整参保补助渠道和保险待遇,实现了农村居民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接轨,全面实现了社会保险制度覆盖全市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
2010年4月,按照“保基本、全覆盖、有弹性、可持续,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原则,成都市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有机整合,全面实施了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待遇标准“三统一”。
到去年末,成都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格局基本形成,实现了城乡制度体系全覆盖。数据显示,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348.01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68.5万人,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参保133.3万人,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目前,全市城镇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387.52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比例达到8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新农合统计口径达到75%、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计口径达到66%,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每年最高报销额度分别达到56.4万元、51.2万元。
站在“十二五”规划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起跑点上,成都提出了新的目标,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争取到2012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到2015年,全市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
“在‘十二五’期间,依然要进一步扩大城乡社会保险参保规模,我们打算将参保扩面纳入‘民生工程’实行目标管理。”对于成都市人社局局长张济环来说,实现新目标的路径很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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