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五年:带着养老关系流动打工
谢云,重庆万州人,2000年毕业于陕西一所重点院校。带着到珠三角闯荡的“淘金梦”,他放弃了回老家做公务员的机会,孤身一人来到中山,在一家台资企业做技术工作。几年后,跳槽到深圳富士康,成为CPBG一名工程管理人员。除丰厚的工资外,公司还为他购买了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等险种在内的全部社会保险。
2006年底,谢云成家,定居广州。因有丰富的制造业企业管理经验,他顺利应聘至黄埔区捷普电子公司,年薪12万。但让他沮丧地是,在办理养老关系接续过程中,深圳的养老关系无法转移到广州。
“太叫人郁闷了。从中山到深圳,从深圳到广州,缴费年限6年,但退保时只领回1万多元,全是个人缴费部分,公司缴的钱一分也带不走!”更让他担心的,是养老关系——“6年缴费年限归零,我还要重新缴费15年,才能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谢云坦言,那时他对养老保险“已无信心”。
2009年底,广东率先全国“试水”省内养老关系的自由流转。得知消息后,谢云为自己中途“夭折”的养老关系惋惜。他只能盼着养老关系继续“扩容”——比如,跨省。因为他已计划回重庆发展。
谁知,几个月后,他如愿了!2010年1月起,养老关系实现在全国自由流转。
作为首批获益的广州参保人,谢云只花了两三分钟,就在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打印出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于当年3月与重庆的现工作单位成功对接。“不仅累计年限,还可以转移部分单位缴费。有了这样的政策,外出打工者才能‘老有所养’。”
对于未来,谢云说,养老应该不成问题了,但下一步,如果养老金能设置逐年自然增长机制就更好了。“因为几十年后的物价,呵呵,不知要‘飞’(涨)到哪去,谁知道呢!”
本地举措:2015年实现养老保险参保率95%
广州“十二五”规划提出: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和农村农民(35周岁以上)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5%和100%,深化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工伤和生育保险水平等;健全公平高效的社会救助: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以专项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为辅助、以社会互助制度为补充的综合社会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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