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全面实施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并进一步扩大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三是健全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机制。
加强与地税部门协调配合,及时制定征缴计划,努力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率。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加强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健全多方监管的组织体系,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是推广社会保障卡。
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城乡居民社保卡发放;在进一步完善卡系统的基础上,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面向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卡服务与运行管理机制,实现省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和劳动保障、养老医疗、金融支付、以及卫生、民政、计生教育领域应用。
五是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结合开平市实际,调研新法规、新条例实施后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着力开展以《社会保险法》为主要内容、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依法参保社会环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