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也都没有上保险的概念。我现在的单位,差不多只有一半人上了社保。
不过,没保险也不要紧,像我们这样的小伙子身体都挺好,基本都不生病,就算生病,也可以报销。我的同事里,有人上了社保,我生病报销费用时,就用同事的人名顶替。不过这些都是单位管的,至于怎么冒名顶替,照片人名不一样的事儿,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弄的。
“在养老和暂时糊口之间,大多数人会选择后者,谁说几百块钱不是钱”
讲述人:
郭浩,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4月,以律师助理的身份进入北京市一家以知识产权诉讼为主要业务的小型律师事务所。
目前,尽管国家法律法规层面要求企事业单位应当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实践中仍存在种种问题。虽然自己就是学法律的,但是面对现实也没办法。
进律所工作的第一年,所里也没提社会保险的事情。2010年7月,所里说可以上社保,最低的标准是个人交200多元,交或不交根据个人意愿。我当时考虑到不久可能会跳槽,就同意暂时不交社保。2010年11月,我跳槽到现在这家新开的律所,过了试用期后,今年2月才开始缴纳社保。
律所中的律师助理和实习律师一般都是刚毕业1年至两年的大学生。在北京市,这个人群的工资普遍在1500元至3000元之间。如果按照2000元的工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一般是律所承担500元左右,个人承担300元左右。在生活成本如此高的北京,我的不少从事律师助理的朋友都迫于生活压力,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而律所当然也考虑到人力成本或者说是体谅员工生活压力大,也就“顺坡下”地没有了缴纳社会保险的积极性。
所以最常见的情况是,律师事务所与员工个人协商后,由律所将本应缴纳社会保险的部分按一定比例(当然也有全部金额的)直接补贴给员工个人,从而营造出一种似乎是“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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