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律师事务所给相关人员的工资就固定在2000元至3000元之间,如果员工想要缴纳社保,即使是本该由律所承担的缴纳义务也由个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迫于生活压力,劳动者本身没有任何动力去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在这方面维护自己的权益。
再说了,像我们这些年轻人身体比较健康,医疗保险一般都不怎么考虑。关于工伤保险这块,如果真受了工伤按法律规定单位肯定是要负责的。至于养老保险的问题,现实情况是没有人不愿意缴社保,但是如果资金有限,在养老和暂时糊口之间,大多数人会选择后者,谁说几百块钱不是钱呢。
目前社保体系建设好的一面是提到了要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不好的一面则是社保福利的不公平现象
“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建立,现在进入了如何对其完善、配套措施之间如何进行衔接的工作阶段。近几年来,低保、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也基本形成,政府工作向民生及公共福利倾斜。”对于现阶段的社保体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教授韩克庆如此评价。
不过,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均向《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说,目前社会保障体制建设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
“好的一面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了要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不好的一面则是社保福利的不公平现象,这点尤其体现在养老保险方面,在社会上被称之为‘双轨制’。”唐均说。
唐均认为,在基本养老保险中,每个公民的养老保险标准应该差不多,主要由物价水平和人民的生活水平来决定的,体现着一定的公平性。而补充保险则是以账户的方式,与个人工资和贡献水平挂钩,这样才形成差异化。
“我觉得目前最大问题还是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两个方面。这些问题,在社会保险法中都有规定,但主要是如何实施、实施到位的问题。之前也出台了很多办法,但都太复杂,应该提出一个简单可行的实施办法。”唐均说。
在韩克庆看来,解决我国目前社保制度不公平等问题,需要从两个核心方面入手。
“首先需要提高统筹层次。今年有关部门提出将社保提高到省级进行统筹,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地方性不公平现象的发生。”韩克庆说,其次,在社保体系建设中需要凸显政府责任。政府在社会保险中究竟应扮演何种角色以及政府的职责等问题,是社会保险不可回避的实质问题,必须依法明确政府分担社会保险缴费的比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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