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对拒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有什么处罚措施?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省、市政府也规定,对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一律不准购车、建房;不准购买非生产性控购商品;不准参股办新企业;单位领导干部不准出国,不准评劳模,不准升职晋级,不准兑现年终奖等。
7、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什么必要性?
一是改变了由国家和企业统包统揽的做法,增强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克服了完全依赖国家的思想。二是增加了基金来源,适当减轻了国家和企业的负担。三是为养老待遇计发办法改革创造了条件,可以使养老待遇水平与个人缴费年限及缴费金额的高低直接挂钩,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应关系。四是从各国开展养老保险的情况看,个人缴费是国际惯例。
8、什么是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多层次的养老保险是指在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建立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在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中,基本养老保险属第一层次,由国家强制实施,主要是满足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它的覆盖面广,包括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基金由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方负担,筹资水平由政府根据支付费用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确定。企业年金属第二层次,是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为本单位职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
企业效益好的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亏损的可以不投保。实行企业年金,可以使劳动者在退出劳动岗位后,在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上再增加一些待遇,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发展企业生产。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属第三层次,是由职工根据个人收入情况自愿参加的一种养老保险,推广这一做法对于引导消费具有现实意义。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