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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九旬老人“被死亡”子女起诉社保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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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天津某区社保分中心在一名92岁耄耋老人尚健在的情况下,停发了其养老金。面对自己“被死亡”的结果,老人十分气愤,心脏病突发,不到一个月就去世了。老人去世后,其七名子女将该中心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6万余元。

  陈大爷过去是某国企工人。1979年,工作了40余年的他退休了。后来单位给上了保险,到去世前老人每月能领到2000多元的退休金。今年3月的一天,陈大爷去邮局领取养老金时,被工作人员告知,他已经被按“已故”处理,停发了养老金。老人听后心里无比郁闷。

  原告索赔26万余元

  回家后,他跟子女们说了此事。焦急万分的子女到相关部门了解了情况。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要到街道开“健在证明”,才能“开通各项保险”。孩子们急忙到街道开了父亲的健在证明。

  社保中心了解情况后,同意下个月补齐陈大爷的退休金。3月底,身体一向比较健康的陈大爷,心脏病突发,住进了医院,这时子女们发现,老人的医保卡也被停用了。在他们的要求下。医保卡很快就开通了。老人的子女表示,其父发现自己“被认定为死亡”之后,他的精神受到很大刺激,身体状况急转直下。今年4月,老人离开了人世。

  老人的子女对记者说,事后他们与社保中心进行了交涉,该中心的人员表示,他们给陈大爷邮寄了挂号信了解其情况,但信被退了回来。但老人的子女表示,老人的地址和电话都没变过,对于信件被退回,他们感觉莫名其妙。

  陈大爷子女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社保某区分中心支付他们各项损失2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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