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天津九旬老人“被死亡”子女起诉社保索赔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天津某区社保分中心在一名92岁耄耋老人尚健在的情况下,停发了其养老金。面对自己“被死亡”的结果,老人十分气愤,心脏病突发,不到一个月就去世了。老人去世后,其七名子女将该中心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6万余元。

  被告正在积极应诉

  陈大爷子女的代理律师葛红红表示,根据《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保险费满15年的,从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为止。

  而某区社保分中心在陈大爷身体健康,且没有核实的情况下,擅自盲目地停发老人的养老金,甚至停止老人使用医保卡,这种行为显然存在不当之处,因此要求被告依法进行赔偿。

  记者昨天与社保中心取得联系。该中心的一位主任对记者说,社保中心不定期地对投保的离退休人员情况进行采集。在此过程中,一些人的下落很难找到。从去年底开始,中心要求企业将调查情况通知到个人。

  该主任表示,对于陈大爷,中心的做法是符合相关“办法”的。在此过程中,中心和企业“肯定没找到陈大爷”,但具体原因不好说。该主任称,他们已经收到了法院的材料,正在积极应诉。对于案件结果,要走法律程序。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