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城镇居民,被称为我国基本养老制度“最后的盲点”。
令人欣慰的是,随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终于将完成最后的拾遗补阙,实现全覆盖。从此,“老无所依”将成为历史。
不过,欣喜之余更应看到,这种“全覆盖”只是完成了低水平的“普惠”,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仍处于城市与农村分割、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分立的“碎片化”状态。
细细数来,我国的现行养老保障体系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计划生育夫妇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老年津贴制度、农村五保户制度和城市孤寡老人福利制度等十多种模式。
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是逐步建立起来的,不同类型的人群分批参保,造成各自的缴费标准和领取标准不统一,甚至差距很大。
养老保险“碎片化”,最直接的影响是各类人群退休待遇不公。
目前企业人员退休金普遍只有退休前工资的60%左右,公务员却能达到90%左右。在有的城市,公务员退休金和企业人员退休金甚至相差4倍多。退休待遇双轨制是最大的分配不公,容易造成各类人群对养老金待遇的相互攀比,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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