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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如何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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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社会保险法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对于规范社会保险关系,保障全体公民共享发展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虽然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有了长足发展,但与人们的期待和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国家通过立法建立起社会保险基金,让所有人在遭遇社会风险时能够获得必要的救助,如退休可以领取养老金、生病可以报销相当部分的医疗费用等,能够帮助老百姓解决很多问题。

  “制定社会保险法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非常大的进步,也是国家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理念下的非常重要的一项社会立法,在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是一个重大的标志性事件。”对于社会保险法的“覆盖全民”,林嘉如此评价。

  覆盖被征地农民及外国人

  被征地农民也出现在了社会保险法的覆盖范围中。

  据介绍,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发展,我国被征地农民的数量越来越多。1987年到2001年间,我国已产生多达3400万被征地农民。

  “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是,大部分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款用于建房、日常生活后已所剩无几。被征地后,这部分人群从农业人口变成城市人口,他们应该与原先的市民一样享有社会保险待遇这种公民的基本权利。”

  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海商法、保险法研究所主任黎建飞教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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