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逐步扩大和各级财政对社保制度的持续补贴,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不断膨胀,特别是其中的养老保险基金到2010年末已经超过1.5万亿元,而且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这种快速增长趋势并没有减缓的迹象。
由此带来的问题是,现有银行协议存款和购买国债的投资管理办法所导致的社会保险基金隐形贬值损失已经无法忽视。因此,如何运营不断增加的社会保险基金,实现保值增值,保证制度运行的长期可持续性,已成为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
所谓“市场机构投资运营模式”一般是指政府将构建在个人账户基础之上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管理交由数家私营市场机构来实施,个人对私营市场机构和其提供的投资组合具有自主选择权,并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取对应投资收益;
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承担规范和监管职责,并只在特殊情况下对养老金待遇的最低标准以最后出资人角色介入,如引入“有保障养老金制度”(guaranteepension),使用财政资金对满足一定缴费年限等条件而没有达到最低标准的养老金待遇进行补足(top-up)。
以最具代表性的智利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情况加以说明。
1981年5月,智利政府依据前一年公布的3500号法令(养老金制度改革法案),对原有的现收现付养老金制度进行了私有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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