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属应参保的事业单位在参保登记、缴费、待遇计发和待遇调整上均应按规定执行,并进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享受中央财政对地方养老金专项资金补助;否则,就不得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不得列入享受中央养老金专项补助资金范围。
另外,对凡属财政拨款(包括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将其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已参保的此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前,其缴费和退休人员待遇计发、待遇调整仍按现行办法执行,参保基金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分账管理。各级社会保险机构不得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而透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更不得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纳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而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的,必须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流动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衔接以及退休待遇计发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饶金华)
链接:南昌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另拨付2280万元应急资金救助困难职工
南昌市社保部门为了保障离退休人员权益,筹集足够资金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百分之百足额发放,同时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费百分之百发放。
据悉,上半年南昌市实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68208万元(市本级54402万元),支付率100%,社会化发放率100%,另补发2004年下半年增资4965万元,补付农垦企业退休人员1095万元。上半年支付养老金总额已达73482万元(本市级57599万元),同比增加支付15209万元。
在落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已确保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100%按时足额发放。代缴社会保险费100%到位,上半年,已对68890人次下岗职工核发基本生活费2198万元。同时为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对国有企业未进中心人员、大集体下岗职工和期满出中心因企业原因一时难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单独拨付应急资金2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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