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秭归县新农保政策养老保险金待遇如何?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秭归县全面启动新农保参保缴费和发放待遇业务工作。按规定,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九、基金监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

  新农保待遇由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核定,并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待遇的人员每年应进行领取资格认证。县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对多领、冒领养老保险金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退还,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经办管理服务

  (一)县农保经办机构要准确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要配合县农保经办机构建立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网络为新农保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做好账户管理、政策咨询、查询服务、养老金支付工作。

  (二)加强经办能力建设。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健全新农保经办机构,建立乡镇和村新农保工作网络,提高服务水平。县、乡、村新农保工作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列支。

  十一、相关制度衔接

  (一)与老农保的衔接。新农保实施时,凡原按民政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民办发〔1992〕2号)规定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以下简称“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二)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按国家规定执行。在国家没有出台相关衔接政策之前,新农保参保人已经享受的其他社会保障待遇不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