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符合享受农村低保的条件?一旦你符合条件,你如何申请获得低保?每个月将享受多少低保金?记者9月15日从自治区法制办获悉,保障、完善我区农村低保投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从10月1日开始实施。
什么人可申请农村低保
《办法》实施后,只要是自治区农业户口,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都将纳入享受低保标准的范围。
按《办法》规定,享受低保的农村居民家庭成员,不仅指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且共同生活的成员,如父母、子女、配偶等,还涵盖了虽然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但具有赡养、扶养、抚养和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成员,包含户口迁出的大专院校就读学生和服现役义务兵。
农村低保不保懒人。农村低保实行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生产自救相结合,应保尽保与引导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因此,《办法》规定,有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违法生育,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等,有这些情形之一的农村居民,其本人不得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低保对象收入如何计算
《办法》规定,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指农村居民家庭上年度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按家庭成员平均的纯收入水平。
家庭总收入包括:从事农副生产获得的收入,外出务工收入,承包经营收入,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出租、转让收入,出租家庭财产收入,房屋拆迁、征地补偿费,依法接受的赠与,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以下几种情形不计入家庭纯收入:按照规定获得的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保健金、伤残补助金、伤残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生活补助费、医疗救助费等,独生子女保健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救灾、救济款。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