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配偶可享生育保险
佛山汇德邦陶瓷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吴小姐提出该公司的一个案例:一名员工的妻子之前一直在广州参保,辞职后便不能参保。而该员工在佛山是有参加医保的,那这名员工的妻子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佛山市社保局政策法规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保险法》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据了解,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而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项目费用。“根据新法,只要丈夫在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即使妻子没工作,在生育期间也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该负责人说,目前人社部门正在抓紧制定相关具体操作细则。
没工伤保险也有基金垫付
此外,现场有不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提到了工伤保险的认定和报销问题。据了解,刚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建立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即今后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对此,佛山市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相关负责人解读称,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但若用人单位尚未购买,而工人发生了工伤,伤者还是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这笔费用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来先行支付,然后再由社保机构依法向用人单位追讨。
据悉,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该负责人举例,如职工5月20日发生工伤,到6月30日才申请工伤认定,则该工伤保险从6月30日开始支付,6月30日前发生的费用由单位负担。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