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昨日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国还将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保卡,城镇企业职工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不用自己跨省跑。同时办法还规定,未到领取年龄不得退保。
该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问:缴费年限如何算?
答:累计计算
办法的第九条规定,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问:跨省转移要多长时间?
答:最多45个工作日
查看细则,今后跨省养老保险的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三个流程走完,即最多45个工作日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转移手续极大的方便了参保人,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即可,不需本人亲自两地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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