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能享受多少年的缴费补贴?
答:自2011年1月1日起,对于符合参保条件且按年正常缴费的残疾人,最多可以享受15年的缴费补贴。
-残疾人如何办理享受缴费补贴手续?
答:符合享受缴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应在每年1月1日至11月20日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联合会办理当年缴费补贴手续。
-尚未参保的残疾人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答:符合条件尚未参保的残疾人,可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联合会办理享受缴费补贴手续,再到户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残疾人怎样进行缴费?
答:残疾人办理享受缴费补贴手续后,应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其中:享受全额缴费补贴的,本人不需缴费;享受50%缴费补贴的,应于当月20日前持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金融机构缴纳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残疾人一次性缴纳或补足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部分,可以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互衔接吗?
答:不可以。对于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的残疾人,其一次性缴纳或补足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部分,按原渠道予以退回,并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对于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残疾人,其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清退本人,并终止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
-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丢失后如何补办?
答: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及社保卡号,到社保卡所属开户银行办理挂失。银行开具挂失回单后,凭挂失回单及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中心补办社保卡,同时缴纳5元工本费。45个工作日后即可领取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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