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加拿大养老保障制度中的女性利益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加拿大普遍老龄保障建立于1951年,资金来源于国家税收,其基本目标是防止老年贫困。1977年以前,获得普遍老龄保障的条件是年满65岁,在加拿大居住满10年。对于高收入的老人,比如年收入5000加元以上,免于享受普遍保障金。

  20世纪80年代以后,加拿大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某些具体条款有所修改,变得更加有利于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缩短缴费年限。向本企业保险计划缴费的年限由原来的10年缩短为2年。这不仅降低了标准,还实际上使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随身"起来,职工在企业间的流动更加自由。流动性较大的女性显然是缩短缴费年限的最大受益者。 

  2、接纳非全日工参加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凡举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也要允许本企业非全日工参加。"非全日工"定义各不相同,一般是根据最低工薪和最低工作时间两个方面来界定。比如安大略省规定,所得工薪至少达到"加拿大年金计划(CPP)"最高缴费工薪的35%(1996年最高缴费工薪为35400加元),工作时数至少达到700小时。有的省没有工作时数的规定。 

  3、实行遗属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一般不设遗属保险。从20世纪80年代起,有关保险法规要求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增加遗属保险条款,除非夫妇双方签字,以书面的形式要求放弃。由于"遗属"常常是"遗孀",因此,实行遗属保险对女性更加有利。许多妇女往往会在各种劝说下签字放弃,以换取丈夫在世时较高的企业年金。遗属保险金在遗属再婚后也要继续支付。遗属保险金一般相当于其配偶生前企业年金的60%。 

  4、允许女性"产假"或"教育假"后"回购"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女性休假期间不能向企业年金缴费,雇主也因此停止缴费,这对女性显然是一种损失。加拿大有关法规要求企业在女性休假后允许她们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补交保险费(雇主也为她们相应补交),"回购"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当然,雇主举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吸引更优秀的雇员,而不是进行收入再分配,因此,工薪较高的男性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主要受益者。 

  四、登记养老金储蓄计划(RRSPs)中的女性利益 

  登记养老金储蓄计划(Registered Retirement Savings Plans)始建于1957年,是政府免税支持的个人储蓄养老计划。个人可以将工薪收入的一部分进行养老储蓄,政府对这一部分工薪免征所得税。储蓄额是有限制的,1996-2003年,最高不超过工薪收入的18%,且绝对免税额最高不超过13500加元/年。加拿大政府估计,由于对"登记养老金储蓄"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两项计划实行免税,使政府每年损失150亿税收收入。 

  登记养老金储蓄计划名义上是一项养老保险计划,实际上养老储蓄金可以随时取出,可用于任何花费。但所取金额要与当年工薪收入加在一起缴税。加拿大女性为了避税,往往在产假或教育假期间提取养老储蓄,因为在休假中没有工薪收入,所取养老储蓄金额一般不到缴税年收入的标准。 

  登记养老金储蓄计划中的"配偶年金储蓄"设计对女性较为有利。这项设计规定,一个人可以为他或她的配偶(通常是丈夫为妻子)进行养老储蓄。但储蓄额也要受上述限额制约。比如丈夫为妻子储蓄,其限额最高不超过丈夫工薪收入的18%,且绝对免税额最高不超过13500加元/年。丈夫为妻子储蓄以后,这笔养老金在法律上属于妻子。只有在离婚、妻子去世、或有法院的特别判定时,妻子帐户上的养老金才归丈夫所有。政府鼓励为配偶储蓄年金,比如丈夫为妻子储蓄,储蓄额免税,当妻子从配偶储蓄帐户取出养老金时,这笔养老金与妻子当年的收入合计交税,而不是与丈夫当年的年收入相加交所得税,比较省钱。这对于妻子无收入丈夫高收入的家庭很有利。 

  总的说来,登记养老金储蓄计划对女性的好处不大,因为免税储蓄额与收入关联,对高收入者较为有利。首先,女性收入较低,较不可能每月拿出钱来储蓄,其次,享受最高免税额13500加元/年的人大多是男性,因为要达到最高免税额,年收入需要达到75000加元。据加拿大统计署统计,只有2%的加拿大女性年薪在60000加元以上,而男性的这一比例为11%。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