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前补后延给予优惠
既然要填补这一空白,就必须从解决基金来源入手。芜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来源分为个人缴费(含集体补助)、财政补贴、利息和其他收入。其中,个人缴费以上年度芜湖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0%或15%。财政补贴分为两部分,按个人缴费额的30%和每月45元基础养老金给予财政补贴,两项补贴总额达到个人缴费额的50%。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并且参保缴费达到15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了。”芜湖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科长何宏才介绍,“前补后延”是这一养老制度的创新做法之一,对大龄人员给予了缴费优惠: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可在制度实施2年内(2011年8月31日前)实行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其中:年龄每超过一年减缴一年费用,但缴费年限不少于5年。
如果男性年满45~60岁、女性年满40-55岁的城乡居民达到享受待遇年龄,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在制度实施两年内(2011年8月31日前)补缴不足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对制度实施2年后参保或中断缴费的,达到享受待遇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延期缴满15年后享受待遇。不愿延期缴费的,一次性返还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此外,如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缴纳部分还可依法继承,享受丧葬费800元。
尴尬:待遇较低不吸引人
据介绍,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补贴账户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确定为45元/月,个人账户和补贴账户养老金为各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作为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受益者,陶传荣和顾学全都有一个相同的感受,基础养老金有些低了,而且没有随着物价的上涨而调整。对此,何宏才解释说,“制度的设计决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只能保障参保人的基本生活。”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较低。同样低水平缴费,由于国家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待的幅度远大于居民养老保险调待幅度,两者差距将越来越大。
而对于芜湖来说,试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遭遇了一些困难。在芜湖市向全国政协专题调研组的一份汇报材料中就提到,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处于探索阶段,基金实行封闭运行,整个机制只是在市一级运作,暂时没有上一级的资金支持和转移支付,因此基金只能在统筹区域内自求平衡,基金抗风险能力还是比较差的。何宏才说,由于物价水平的持续攀升等因素影响,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尤其是年轻居民的参保意愿不强。
何宏才告诉记者,目前芜湖市实施的市级政策与国家的《指导意见》在缴费标准、待遇享受和个人账户结构等多方面均有所区别,芜湖也正在探索与国家政策和我省即将出台的政策并轨,进行适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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