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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周岁都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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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市成为河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只有修武县、沁阳市、孟州市、武陟县、山阳区5个县市区。11月9日,《焦作市山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从7月1日起,该区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都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山阳区还规定为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代缴后个人不再缴费;对参保缴费的烈士遗属每人每年补贴45元;对参保缴费的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双方年龄都在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100元。以上人员在享受区财政补贴政策的同时,仍可享受省、市两级财政补贴。同时,符合多项补贴条件的,同时享受各项补贴,但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用来抵消参保人的个人缴费。

  符合山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应以家庭为参保单元,携带本人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特殊群体还应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英寸彩色照片3张,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协办员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度为每个自然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山阳区规定每年集中缴费的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但今年由于是从7月1日刚开始施行该项制度,参保缴费时间到12月31日截止。至缴费截止日未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的,按中断缴费处理;恢复缴费时应按照恢复缴费当年选择的缴费档次补缴中断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应参保而未参保人员,办理参保时按照参保当年缴费标准选择档次,从该区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年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部分不享受各级财政补贴。

  啥条件可领养老金

  《办法》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由区经办机构核定待遇领取资格,于次月起每月按标准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农村居民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山阳区从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因此,今年6月30日前已年满60周岁人员不用缴费,可从7月开始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年满60周岁人员应缴今年的参保费,在达到60周岁之月起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从次月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能领取多少

  年满60周岁以后月养老金待遇领取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39。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和区财政给予的补助构成。目前,中央财政给参保人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山阳区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山阳区财政对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超过1年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对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补贴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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