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了旧房子,住上新楼,一个月领取养老金426块,比拆迁前每月多领200多块,比没失地没拆迁的同龄老人每月多领370多块呀!”这是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街道成家村86岁的牟大爷自己算的一笔养老账。
今年以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农民养老保险作为民生保障工作的重点来抓,认真分析现代农民养老保障需求和经济快速发展间的关系,努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落实好上级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同时,不断加大区财政向民生保障倾斜的力度,创新实施了“多档次、高水平、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险新体系,为区内失地农民上了“双保险”。
财政补贴与征地拆迁直接挂钩 创建多档次养老保险新体系
新一轮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热潮的掀起,有力地推动了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建设的步伐,也加速了农村城市化、村民市民化的进程,形成了未失地农民、部分失地农民、完全失地农民、完全失地又拆迁农民等多种身份农民并存的现状。建立适应各种身份农民的养老保险体系,已迫在眉睫,亟需创新突破。
为解决好这一问题,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认真解读国家、省、市有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文件精神,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从开发区的工作实际出发,探索实施了贡献与待遇直接挂钩,打破征地拆迁情况不同与养老保险待遇无关的传统,财政补贴标准高低随土地征用数量和旧城改造拆迁完成情况发展而增加。按照征地拆迁情况不同将区财政补贴分为四档:一档未失地农民,60周岁以上参保农民财政每人每月补贴15元;二档部分失地农民,人均剩余土地多于0.3亩,60周岁以上参保农民按照剩余土地多少财政每人每月补贴30至73元;三档完全失地农民,人均剩余土地少于0.3亩,60周岁以上参保农民财政每人每月补贴73元;四档完全失地又拆迁农民,人均剩余土地少于0.3亩且经政府主导并完成整体拆迁,60周岁以上参保农民财政每人每月补贴205元。
采取贡献与待遇直接挂钩,土地被征用越多,养老保险待遇越高;配合拆迁速度越快,越早享受最高标准的养老保险待遇。这样用财政补贴和集体补助的高低拉开养老金待遇的档次,以养老金的分档平衡群众的心理落差,靠现实的利益补偿,从根本上理顺群众情绪,改变部分居民对征地拆迁的成见和抵触情绪。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