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武进对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进行调整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从武进区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2009年1月1日起,将对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进行重大调整。这次调整要求做到应保尽保,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扩大到区内1万多家企业的所有职工,包括失地农民,使更多人受益。

  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延长5年“继续缴费”手续的人员,参保缴费已满15年的,可以申请办理退休。

  重复缴费年限不累加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符合失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继续缴费的,要合并个人账户,重复缴费年限不得累加。参保人员重复缴费部分只能累加单位缴费基数和个人账户,但缴费基数最高不能超过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上下限基征数的300%。不愿按此规定计算退休待遇的,本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按原缴费渠道退还以失地农民身份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年限中的养老保险费本金。

  规范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下限

  从明年上半年,所有参保单位月缴费基数每人每月最低不能低于1369元(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82元的60%)。以后年度随省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调整。

  据了解,这次新政体现了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原则。武进2006年7月后办理退休手续者在新老办法比对中有18%的人养老保险待遇得到提高,并于11月底补发到位。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