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征地补偿标准提高幅度
明显高于省政府标准
据介绍,常州市此次征地补偿标准提高的幅度明显高于省政府标准。此次调整提高后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比常州市政府68号文标准提高了10000元/亩,提高幅度达到45%;比省政府40号文标准多了8000元,高出33%。调整后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比常州市政府68号文标准提高了10000元/人,提高幅度达到40%;比省政府40号文标准多了9000元,高出了近35%。
此次调整已经考虑到了与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衔接问题。“目前,我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分三个年龄段进行社会保障,其中工作年龄段人员普遍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根据市人社局的测算,如果对工作年龄段被征地农民按自由职业者缴费标准一次性补交最低缴费年限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所需费用(不含医保)至少为每人5.3万元左右,并且随着缴费基数的逐年提高,今后所需费用还会进一步提高。此次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后,按规定可计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个人账户的征地补偿费用为50360元(32000×0.8×0.6+35000=50360,即土地补偿费的80%和安置补助费的全部,人均农用地按0.6亩计算),可以基本满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需要。”常州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处处长孙永恺表示,此次标准调整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额由原来的72000/亩增加到90333元/亩,净增加18333元/亩,增加幅度为25%。新标准的出台,无疑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