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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满15年外来员工可在厦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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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办法”还对缴费年限超过10年但不足15年的人员进行了规定,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以个人身份以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逐月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这降低了领取退休待遇的门槛。

  举个例子,假定月社平工资3038元不变,以最低工资标准900元为缴费基数,按企业14%、个人8%的比例缴费,缴费年限分别为15年、20年、25年、30年、35年、40年进行静态测算,外来员工能领取的退休金月标准为389元、518元、648元、777元、907元和1036元。若考虑到社平工资将不断增长,则退休金水平还会进一步提高。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测算数据来看,外来员工的退休金水平与城镇企业职工退休金水平有着较大差距,但这是因为外来员工缴费少而导致的,并非降低待遇。

  为了提高退休金水平,《办法》也规定了允许企业为外来员工按照城镇企业职工标准进行缴交。

  本市户籍人员就业后

  均按城镇职工身份参保

  现行的政策规定:厦门市农村户籍人员就业时,用人单位与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的缴费基数为最低工资标准。

  “办法”执行后,厦门市户籍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不分城镇户籍或农村户籍,都应按厦门市城镇职工的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对厦门本市农村户籍就业人员之前按照《厦门市外来员工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参保缴费所形成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的处理进行了规定,便于与今后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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