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福。今年鞍山市财政突出民生主题,落实惠民政策,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预计将达40亿元。“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社会保障网越织越大。
城乡居民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真的没想到,以后月月能领上养老金。”在唐家房镇农村信用社,一位刚取出165元共三个月的新农保养老金的农民对记者说。新农保制度是我国继实现农民“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之后,实现农民“养老不犯愁”的又一项重大惠民工程。今年7月,千山区新农保工作启动,现在全区13687位60岁以上的老人凭着手中的金信卡,就可以到信用社的各网点领取养老金。
今年鞍山市城镇9.1万人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有98.5万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当年财政投入1.7亿元补助两项社会养老保险,有25.5万人受益,全市城乡居民实现“老有所养”。今年,鞍山市企事业职工参保人数达到79.3万人,全年企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计支出44.4亿元。为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市财政局与地税部门密切配合,立足努力增大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力度这一主渠道作用,提高收缴率,还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加强企业养老金支出管理,确保全市26.3万名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鞍山市已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全民医保,结束了农民、城市无工作居民没有医疗保障的历史。医改以来,在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和提高的基础上,保障水平也不断提高,逐步建立高标准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年年提高,2009年为80元、2010年为120元,2011年提高到250元,比全省平均高出50元。三年来,财政部门累计补助专项资金9.5亿元。
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财力保障
鞍山市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市财政局争取省以上财政资金4600万元、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给予专项补助。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由2009年的10元提高到2011年的25元。累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财政补助1.4亿元,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2500万元。对承担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工作质量及绩效考核结果由财政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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