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区城镇非从业居民有重大利好消息:只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盐城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盐城市市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个人需缴费政府给补贴
《办法》规定,具有本市亭湖区、盐都区、市开发区、城南新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12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目前,大市区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30元。
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的群体,区级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建立个人账户待遇支付终身
政府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政府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照江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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