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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个人怎么办理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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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即日起,辽宁省将取消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口划分。5月5日,辽宁省政府网站公布了《辽宁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其中明确,全省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公安厅将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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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医疗保险可随居民迁移

  省内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跨统筹地区(省辖市,下同)流动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同时转移基本养老保险金。参保人员其流动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基本养老保险金每年年终由迁入地与迁出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结算。

  同时,省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从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或者省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跨统筹地区户口异地迁移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予以转移,在迁入地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养老和医疗保险流动后的具体办法,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

  同时,省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从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或者省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跨统筹地区户口异地迁移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予以转移,在迁入地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养老和医疗保险流动后的具体办法,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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