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职工,女,1957年9月出生,1975年12月参加工作,2007年9月到达50周岁的正常退休年龄,缴费年限31年10个月。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3956.87元,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9,2005年全市月均社平工资1400.08元,2006年省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按1550元计算,50周岁退休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是195。
(一)按新办法计算
1、新办法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上年全省在岗月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550×0.9=1395元
2、基础养老金:(上年全省在岗月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550+1395)/2×31.83%=468.70元
3、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计发月数=13956.87/195=71.57元
4、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帐户前缴费年限×1.3%)=1395 ×20.08×1.3%=364.15元
5、过渡性调节老金:(110+工龄补贴)×70%=(110+32)×70%=99.4元
6、新办法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烟台市地方补贴33元=468.70+71.57+364.15+99.4+33=1036.82元
(二)按原办法计算
1、老办法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2005年全市社会月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400.08×0.9=1260.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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