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不间断年年缴换单位需重新缴?
养老保险费年年缴纳,从未拖欠,可在由企业养老保险转移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时,却被告知要补缴7年的养老保险费,这让中牟县第二人民医院职工贾学锋百思不得其解:“这不是重复缴费吗?”
11日,中牟县的贾学锋对东方今报记者说,他原来在中牟县官渡会计所工作。
“我从1996年参加养老保险,年年都按时缴纳,从没拖欠过,一直缴纳到2011年4月。”贾学锋说。
今年,贾学锋再次入编,成为中牟县第二人民医院的一名在编职工。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时,中牟县人社局却让他补缴7年的养老保险费,并出具了欠缴情况通知。
该通知显示,贾学锋的欠费时段为2004年3月至2011年4月,合计欠费74479.44元。对此,他不认可,称这个时段他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一分钱也没欠过,“太冤了”。
“贾学锋今年53岁,距退休还有7年时间,因此才让他一次性缴纳7年的养老保险费。”11日下午,中牟县人社局社保办主任张全宪解释说,他们贯彻的是郑州市人民政府2005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
该通知规定,本市参保范围外调人员自调入之时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10年者,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应按调入地当时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补足10年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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