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推进会。会议通报,沙市区全面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余立翔介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民生工程。2012年7月,沙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将正式启动,2012年底,沙市区将基本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缴费档次分14类
据介绍,凡具有荆州市沙市区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国家、省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该政策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共分14类,具体标准为每年 100元、200、300、400元、500元、600元、700、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1800元、2000元,参保人可根据个人家庭经济收入情况选择缴费档次和标准,多缴多得。届时,市政府根据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标准。
同时,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0元,各试点县(市、区)负担不低于10元。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55元
据介绍,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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