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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合肥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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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月9日,合肥市公布了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自此合肥市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实现全覆盖以后,合肥市的养老保险政策有何变化?居民又该如何缴纳保险?记者为您一一解读。

  市区居民养老有了保障

  2011年12月,合肥市出台了《关于印发合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将合肥市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提上日程。就在短短两个月后,市区正式被纳入城乡养老保险试点。自此,全市居民养老这一头等大事有了保障。

  从2012年1月1日起,瑶海、庐阳、蜀山、包河4个城区和高新、经开、新站3个开发区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保障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细数合肥市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历程,前后总共才花了3年时间,速度不可谓不快:2009年肥东县被纳入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范围,2010年扩大到肥西县、庐江县,2011年7月,长丰县、巢湖市也被纳入试点范围。从2011年7月1日起,合肥在四县一市同步开展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截至2011年12月底,四县一市已有参保人员252.18万人,参保缴费率达到80.96%以上,共有64.27万名城乡老年居民按月领取了基础养老金,到龄人员待遇发放率达到100%。

  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13个

  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以后,缴费等级上的变化较为明显。此前,合肥市城乡养老保险试点县区的个人缴费等级并未统一,而合肥市此次将市区纳入试点同时,还将全市城乡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等级统一为13个。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在个人缴费标准方面,合肥目前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和2000元13个档次,由参保人在一个缴费年度内选择1个档次作为缴费标准。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将适时调整档次和缴费标准。政府补贴方面,县(市)、区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4个城区和3个开发区具体的补贴标准为:选择缴费档次1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选择缴费档次200元-3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35元;选择缴费档次400-5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40元;选择缴费档次600-7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45元;选择缴费档次800-10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50元;选择1200-15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70元;选择缴费档次20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80元。4县1市的补贴标准,在不低于最低标准的情况下,自行确定。

  特殊人群享受优惠政策

  一直以来,城乡养老保险都是一项少取多给的民生政策。此次合肥市区纳入城乡养老保险试点,诸多好政策也很好地体现了“以民为本”。其中,最直接的就是对特殊人群的“特别”照顾。

  市区启动城乡养老保险试点,以下几类群体将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城乡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区财政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30元的政府补贴;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双女绝育户父母参保,除享受所选档次缴费补贴外,区财政另给予每人每年补贴30元。

  此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符合参保条件的农业户籍子女应当参保;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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