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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合肥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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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月9日,合肥市公布了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自此合肥市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实现全覆盖以后,合肥市的养老保险政策有何变化?居民又该如何缴纳保险?记者为您一一解读。

  基础养老金标准提至70元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在合肥市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之前,试点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而今后,合肥市的基础养老金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基础养老金也将适时增长。

  参保人员按规定足额缴纳保险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那么等到年满60周岁,便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为每月每人70元,累计缴费年满15年以上,缴费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将不超过10%。个人养老金部分,按照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除以139,从个人账户中支付。因而,居民选择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将来领取到的养老金就会越高。

  外出务工家人可代办参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程序十分方便。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只需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填写《参保登记表》并签章。因在外务工的居民,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居)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盖章、留存指纹)确认。

  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后,于每月20日前连同户口簿、身份证等复印件报镇(街)事务所。镇(街)事务所对参保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于当月25日前将《参保表》、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并报区经办机构。区经办机构复核无误后汇总报市经办机构对变更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特殊人群参保由乡镇(街道)残联或计生部门初审盖章,并统一将材料送镇(街)事务所核对录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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