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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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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地方法规规定: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本省其所在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数为基数,按20%计发。按月发给。 这里的“基数”,有四个相关概念:一是“职工平均工资”,是职工退休时上年的月平均工资;二是本省的;三是所在市的;四是本省和所在市的平均数。

  1995年3月以来,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企业职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企业退休职工,其基本养老保险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也称社会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本文就其中的企业退休职工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作一些探讨。

  有地方法规规定: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本省其所在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数为基数,按20%计发。按月发给。

  这里的“基数”,有四个相关概念:一是“职工平均工资”,是职工退休时上年的月平均工资;二是本省的;三是所在市的;四是本省和所在市的平均数。其中的“职工平均工资”,是确定基础养老金数额的一个主要参数,其他三个相关概念,是围绕这个参数的计算依据和方法。

  需要指出的是,国家统计部门统计并公布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是所有有工资收入的统计单位的全部职工平均工资。从统计学的角度讲,“职工平均工资”就是社会平均工资。这里就引出一个问题:我们以实际上的社会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的参数,支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中的基础养老金,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平均缴费工资同社会平均工资不一致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资金安全就会存在问题。因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收入是基于以企业职工缴费工资为基数的收入,如果收支基数不同,带来的问题,显而易见。

  实际情况如何呢?以江苏省启东市为例:

  社会(职工)平均工资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平均缴费工资额之间的差距相当大。分析其原因,首先是因为社会(职工)平均工资中,包含了不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和社会团体等的职工工资水平。我们讨论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的“城镇企业职工”和统计部门统计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中的“城镇职工”不是同一个概念。其次是因为企业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和应申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额之间也存在距离。据启东市社保部门稽核,被查企业申报缴费工资比实际工资水平低10%左右。企业这少申报的部分,不但没有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而且还作为企业的工资支出成本,列入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统计内容,从而双向拉大社会(职工)平均工资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工资额之间的距离。

  现在我们再来讨论企业退休职工基础养老金基数计算的依据问题。企业退休职工的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是当地上一年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数。这个基数计算依据比较以前,充分考虑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终实现全省统筹的目标。采用这个计算依据,即使是以上讨论过的企业职工实际缴费工资和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额相一致,也是利少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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