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待遇待遇如何领取,如果是由村(社区)统一办理的,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时缴费不满15年的,在继续缴费期间,申请享受基础养老金的,需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册》,社险办委托银行存折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办理申请手续,村(社区)报镇乡劳动保障民政办审核,经审核报社险办或各劳动保障管理所办理。
其他参保人员办理养老待遇领取手续,应携带相关资料自行到社险办或各劳动保障管理所办理,参保人员必须要在到达60周岁当月25日前来办理。
申办资料包括: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余杭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养老金发放账号复印件。
关于死亡待遇领取,城乡居保参保人员死亡,家属申领死亡待遇的,需要提供城乡居保的缴费存折或领取养老金存折复印件,并且可以到社险办或各劳动保障管理所办理申领手续,社险办在月底直接将死亡待遇打入存折中。如果申领死亡待遇时,存折已销户或查找不到的,合法继承人应提供公证部门的公证书或其他有效的继承凭证,继承人的身份证、死亡人员有两名以上继承人的,还需提供其他继承人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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