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本人持原单位填写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通知单》,在本中心加盖业务章后,到原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以前在县社保机构或行业养老保险统筹参保以及太原地区以外的,须同时办理个人帐户基金转移。
5、如本人以前年度存在养老保险欠费,在国家和省、市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本人申请,经中心领导批准,可按规定补缴。
6、经审核后的档案、养老保险手册、档案卡由本中心代办管理。
四、缴费办法:
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由本中心按时缴纳到太原市社会保障中心。
五、档案、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和待遇享受
本中心坚持方便职工、优质服务的原则,为自谋职业人员提供人事关系调转以及出境、求职、报考院校、参军等证明服务。自由职业人员申请转出档案、养老保险关系时,持接收单位商调函经本中心领导批准后,可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调出手续。
自谋职业人员在本中心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本中心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和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手续,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并由本中心负责办理退休后基本养老金调整手续,以及其它相关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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