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可组建相关投资机构分层次推进投资运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两会期间表示,养老金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的方向明确,具体投资运营办法正在论证。分析人士认为,养老金应通过委托社保基金、由人社部牵头组建专业养老金投资机构、地方政府自主管理等方式,进行有步骤、分层次、多元化的投资运营。
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其中社会统筹账户“现收现付”,仅需“略有结余”;个人账户“完全积累”,需要不断滚存增值。在现行体制下,一些已出现大规模累积结余的省份只能把钱存于银行,大量资金仅获得不到2%的年均收益;个人账户资金则存入财政专户,也仅有2%的存款利息收入。
对于养老金保值增值面临的巨大压力,分析人士认为,首先,可考虑选取累积结余较多,“现收现付”不存压力的省份进行试点,将部分资金交由全国社保基金管理运作。这部分资金要遴选高度市场化、专业化的机构进行投资,可以投资债市、股市以及开展一些实业投资。股票投资比例可以参考目前30%-40%的安排。
据统计,2010年底,广东、江苏、浙江、山东4个省份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结余5983亿元,约占全国累计结余的38%。如果上述省份先行先试,与全国社保基金签订托管期限、收益协议等,不仅可以降低养老金贬值风险,还可以为整体养老金投资运营方案的制订提供实践经验。
目前13个试点省份已做实个人账户中由中央财政补助的部分已经交由社保基金理事会运作,社保基金理事会给出3.5%的保底收益。截至2010年底,社保基金实际年均收益率达9.17%。
其次,可由人社部等部门牵头组建设立专门的养老金投资机构。目前13个试点省市已做实个人账户累积资金约3000亿元,在继续做实个人账户的同时,人社部可以参考企业年金运作模式,将已做实的个人账户资金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各市场主体如托管人、投资人、受托人的相互制约,养老金运营可实现透明化,安全性更高。
由于地方养老金分散在人社系统的各个社保经办机构之下,人社部应在资金统筹、投资管理框架、风险管控、信息披露等方面担负起政策制定的重任,并考虑和财政部、地方政府以理事会成员方式参与投资管理。
由于这部分资金来自于个人缴费,风险承受度较社保基金低,但本身是用于远期支付,具备较强的保值增值需求。因此,可以在参考社保基金多元化配置的基础上,将股市投资比例控制在30%甚至20%以下,相应提高债市投资比例,开展国家给予优先权的实业投资。
当前,一些舆论对养老金入市存在不同看法。事实上,“入市”并非仅“入股市”,养老金投资首要标的无疑是固定收益产品。除了国债等零风险产品外,企业债、公司债、地方债、资产证券化、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中低风险产品年收益率从5%-20%不等,可丰富养老金的投资选择。在多元化配置中,“入股市”应只占很小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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