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或农民工离开青岛之前,应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一张参保职工的 《参保缴费凭证》。《参保缴费凭证》包含三项非常关键的信息:一是在我市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在我市的实际缴费月数;三是在我市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是多少。有了这样一个凭证,等于参保人员拥有了一个自己养老保险权益的存折,里面记录了参保职工累积的权益,这也是政府对参保职工今后权益的一个郑重承诺。
参保职工到外地就业时,在办理完参保手续后,需向新参保地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并提出书面转移接续申请,然后就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我市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跨省转移就业的参保人可以通过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网站(网址www.mohrss.gov.cn),查询各地经办机构电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经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以上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全部联系方式,参保职工也可拨打我市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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