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似乎很顺利,老人们维权成功,依法行政得到落实。
然而,变故却毫无征兆地来临。
结果:养老金没了
自老人们领取了多缴的保费之后,县社保局便停发了她们的养老金。经询问得知,她们已经“被”退保了。社保局的领导告诉她们,由于其单位已经破产,应由单位缴纳的保费无法筹措,社保局执行了法院的判决,将个人代单位缴的保费退还之后,相应的亏空无法弥补,遂作退保处理。该局领导还要求她们将法院判决以外的,个人缴纳的那一部分保费也一并领走,“你们跟社保局已经没关系了”。
老人们大呼不解: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是她们的权利,她们已参保几年了,该缴的保费都缴了,法院的判决非常清晰明确,是要将个人多缴的部分予以返还,社保局的退款,也仅仅是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返还多收的部分,与退保没有任何关系。社保局怎能在法院判决以外,要求她们领回已缴纳的合理费用,将她们作退保处理?她们缴纳的保费中“个人缴纳”那部分至今仍在社保局的账上,该局又怎能把她们退保呢?“养老金是我们唯一的经济来源,我们打官司是为了要回多交的钱,怎么可能要退保呢?”
王凤娥告诉记者,她参保之后,便取消了低保待遇,养老金是全家的保命钱。其他老人的家庭状况也都十分困难,并且体弱多病,停了养老金,等于是要她们的命。为了保住自己的救命钱,几个月来她们往社保局跑了无数趟,好话说尽,“俺这一把年纪,只差下跪了。”“俺们甚至说,胜诉权当败诉了,再把退给俺的钱重新交上行不行。”“胜诉的去求败诉的谅解,天底下有这样的事没有?”说到委屈处,老人们已是浊泪涟涟。
一名叫郭凤荣的老人委屈地告诉记者,有人对她们说,都怪她们贪小便宜,这下吃大亏了吧。“我们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怎么叫贪小便宜?”
据老人们讲,和她们同时退休的人里,还有一些人也被多收了保费,本来也准备打官司维权的,但看到了她们如今的境遇之后,似乎悟出了什么,纷纷打消了维权的念头,“社保局掌管着我们的保命钱,可不敢得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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