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4日讯徐西洋是仙居福应街道人,1952年出生,工作已19年,他所在的单位却一直未给他缴纳社会保险费。
从2008年开始,徐西洋向法院起诉,多次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要求工作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法院和劳动部门均支持徐西洋的说法,并分别作出判决和行政处理决定。
但是徐西洋所在的工作单位仙居县长加坑电站仍拒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明年徐西洋就年满60岁,按照相关规定,60岁以后不能再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院判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按照徐西洋的说法,1992年,他接替父亲进入长加坑电站工作,并成为正式职工。当时长加坑电站属于杨府乡人民政府,后来杨府乡改为福应街道。
虽然1995年至2007年间,当地政府将长加坑电站承包给个人经营。但徐西洋自1992年参加工作至今,均在长加坑电站工作,中间没有中断。
“我只想要电站补缴我的社会保险费。”徐西洋说,电站不仅不给他补缴社会保险费,还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他只好向法院起诉,但是很多律师都不愿意接手他的案子,怕“惹麻烦”,他只好委托一位公民代理帮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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