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保局代理人:梁杰要求社保局打印社保明细账单,属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为,社保局只需要采取适当的形式把相关的信息提供给梁杰即可。事实上,梁杰几次去到社保局时,该局工作人员有或提供社保《证明》,或通过电脑屏幕展示社保账单明细,或直接将社保账单明细打印出来,可认作是以适当的形式将相关信息提供给了梁杰。
梁杰:社保《证明》只有社保缴纳最基本信息,没有明细,而抄写的社保明细账单在效力上比不上社保局打印的明细账单,相关单位也不会认可。申请行政复议后就打印出了社保明细账单,恰恰说明社保局故意刁难,拒绝提供。
有无义务告知账户明细
东莞市社保局代理人:梁杰缴纳的社保费用是由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管理,市社保局只是对该管理中心进行行政上的管理和监督,社保局没有告知社保账户明细的义务,梁杰应该去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查询相关数据。
梁杰:东莞市社保局作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单设的社保管理部门,管理社保基金、提供相关查询均是其义务。如果不是你们的义务,为什么一审的时候不提出来呢?
这是个普遍现象,我会遭遇到,其他人也会遭遇到。打这场官司不为个人,而是针对不合理的制度。
———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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