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方筹集养老资金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继续稳定提高养老金水平。但养老金水平的提高,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相适应,要与支付能力相适应。目前我国企业只要依法交纳了相应保险,未来员工的养老问题便不再与企业相关,政府将全国人口的养老保险全额承担下来,把全部矛盾都集中到自己身上。政府管理养老金容易导致社会成员对政府的过分依赖,政府面临经济压力乃至政治和社会压力加大等问题。在这些方面,许多国家都有深刻的教训。所以,基本养老退休金应主要解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费,解决覆盖面的问题。通过鼓励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保险储蓄,让企业和个人分担一部分养老金。这部分个人账户的资金,如果直接在老年机构消费可以享受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丰富多彩的老年福利机构的健康发展,这样既可以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也可以增加就业。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传统养儿为防老的习俗,一对夫妇赡养4个老人,抚养1个孩子将成为较普遍的社会现象,但可能因负担过重难以为继,因此,必须及早筹划另做打算。
2.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社会保障
"我们正进入一个'流动时代'"。在快速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拉动下,我国正经历着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人口流动迁移。2009年全国流动人口数量达到2.11亿人,2050年将达3.5亿人左右。目前对流动人口只有管理,还缺少保障。城市政府必须正视"新移民"存在的客观事实,打破城市建设、管理以本地户籍人口为规划依据的思维定式,突破二元式人口管理模式,将失地的本地户籍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市劳动力市场,纳入就业、培训、社会保险、住房等体系,实施一元化人口管理。同时,还要加快新农村建设,实现人口的就地城市化、有限市民化、居住园林化和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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