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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人均月增2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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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继上个月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普调10%后,昨日,我市对该养老金再次上调。企业退休职工人均基本养老金在之前普调的基础上月增205元,调整后略高于省人均水平,惠及近38万人。
   继上个月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普调10%后,昨日,我市对该养老金再次上调。企业退休职工人均基本养老金在之前普调的基础上月增205元,调整后略高于省人均水平,惠及近38万人。
 
  上月,我市根据省的相关要求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普遍上调10%。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基本养老金水平,今年3月3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在养老金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市人社局副局长刘国斌介绍,新标准从2012年1月起实施,将于2012年4月兑现,确保加发工作在本月27日~28日(即“五一”假期前)完成。本次调整社保基金将支出约8亿元,惠及近38万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标准根据退休人员本人退休时核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按每满1年增加7元计算,缴费年限未满1年的部分,每缴费1个月折算为年。实施新标准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享受新标准。
 
  刘国斌表示,经国务院批准,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受广东省政府委托,投资运营广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1000亿元,我市也首次加入其中,佛山占90亿元。委托投资期限暂定两年,将新增资金更多配置到固定收益类产品中,确保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06年起连续七年调整企业基本养老金,到2012年全市企业基本养老金已实现“八连调”。昨日,在连续八次普遍调整基础上,我市再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退休职工人均基本养老金月增205元。
 
  市人社局副局长刘国斌表示,本次调整体现了我市进一步向民生倾斜、加大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力度,是推进“民富市强幸福佛山”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调整后略高于省人均水平
 
  虽然到2012年我市企业基本养老金已实现“八连调”,但由于我市企业历史参保水平偏低等客观原因,养老金水平在全省范围内仍处于中等偏低水平。
 
  刘国斌说,对此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并作了指示:市委书记李贻伟曾对照广东省“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批示说,我市企业养老金水平要达到省平以上;市长刘悦伦、副市长王玲多次听取市人社局关于养老金调整工作的情况汇报。3月30日,市政府十四届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在养老金普遍调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基本养老金水平,对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经过本次养老金调整,我市企业退休职工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在今年养老金普调的基础上再增加205元,本次调整后我市养老金水平略高于省人均水平,并可以随着今后的政策性调整水涨船高。”刘国斌说。

  “五一”前完成加发工作
 
  据介绍,这次调整面向的对象是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具体的调整办法是根据退休人员本人退休时核定的缴费年限按月加发过渡性养老金。计发标准为根据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加发7元,缴费年限未满1年的部分,每缴费1个月折算为年。
 
  2012年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从今年1月起加发过渡性养老金;2012年1月起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开始按月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刘国斌说,这次养老金调整工作计划在4月底完成。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市人社局和市社保基金局在前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完成了数据的清理、测算和摸底工作,并得到市财政局、银行金融系统等单位的大力支持,确保此次养老金加发工作在4月27~28日,即“五一”假期前完成。
 
  “养老金倒挂”解决方案基本出台
 
  因为体制和制度原因,目前养老待遇存在“倒挂”、“双轨制”等问题。刘国斌表示,目前省已出台了解决省直退休人员养老金倒挂问题的办法,我市也参照省的解决办法对本市倒挂人员进行了数据测算,解决方案也基本出台,但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
 
  2006年以来,我省连续大幅度提高养老金水平,引发了较为明显的“基本养老金倒挂”问题。具体表现为:其他条件相同,缴费年限长、缴费多、退休较晚的参保人,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反而低于缴费年限短、缴费少但是早退休的参保人的现象。
 
  而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即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则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它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其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在养老金收入上的差距较为明显。
 
  刘国斌说,“双轨制”问题其实与收入分配改革相关联,单一地从缴费层面去破解步履维艰,因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收入是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的。与“收”相比,养老金实际上是“支”的问题,收支两个问题是紧密连合,不能单列。也就是说,改变不公平的养老金“双轨制”,必须把它嵌入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里,才能理顺分配关系,缩小不合理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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